社区将有大变化!江西开展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

2021-07-07 0

近日,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发改委等5部门制定《江西省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提高社区功能品质,提升社区宜居环境,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,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。

据了解,我省将在全省选择20个左右社区开展高品质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,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试点建设任务,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建设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。试点类型分为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类型,改造更新类,在老城老区结合棚户区改造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将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纳入试点项目实施范围,通过部分区域拆除重建或插花式改修扩建等方式开展试点建设。规划新建类(含在建项目),在人口聚集、发展潜力大的新城新区规划新建,或在已出让地块通过调整规划与设计方案等方式开展试点建设。

方案设定试点的基础条件,即基于绿色社区、5分钟社区生活圈服务的需要,原则上以一个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单元统筹推进,居住人口控制规模不少于5000人,住宅数量不少于1500套(更新改造类的试点项目规划社区范围不低于500亩,规划新建类的试点项目实施建设范围不低于200亩)。优先考虑在设区城市、赣江新区及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开展试点。

改造更新类的试点项目以社区所在县(市、区)政府为建设主体;规划新建类的试点项目以开发企业为建设主体,社区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住建主管部门为指导单位。各试点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编制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,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,经社区所在地的设区市政府初审,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直有关单位比选核定,报省政府同意后,确定试点社区名单。

试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有8项:高标准设计配优服务设施、完善康养服务功能、打造文化教育阵地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和谐共治体系、构建和谐共治体系、推广智慧服务应用、加大智能硬件建设、引入创新创业理念。

我省还将对试点工作予以政策支持,包括加强规划统筹、用足土地政策、强化财政扶持、拓宽融资渠道、系统整合资源。


本文来源: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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